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已正式公布最新经营管理签证省令改正方案,并于10月16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改革可以说是对经营管理签证进行了史上严改:从资金要求、经营资质,到语言水平与雇佣义务,全方位收紧。
条件变化
资本金/出资总额:由500万日元涨至3000万日元。
经营者资历:须具备≥3年经营管理经验,或取得与经营相关的硕士以上学位。
雇佣义务:必须雇用至少1名全职常勤职员,且该职员须为日本国籍或具备长期/定住类在留资格(例如:特别永住者、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永住者配偶者、定住者等)。
日语能力:申请人或上述常勤职员之一须具备相当程度的日本语能力(CEFR B2 相当)——具体可满足标准例如:N2级别112分以上、BJT 达到相当分数(如 400 点以上)或在日本学校毕业等情形。
事业计划书审查:新申请须提交经具备经营知识的第三方专业人士(如中小企业诊断士、公认会计士、税理士等)确认的评估资料,证明计划的具体性、合理性与可实现性。
附加条件
如果在施行日后三年内提出续签,入管将在综合考量经营实绩与改正后基准满足预期的情况下审查(可能要求专家评价书)。
自施行后三年起,续签原则上需完全符合新基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自宅办公、名义经营或经营实态不足的情况将难以被认定为符合经营管理签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