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跟大家分享了关于移民局目前公布的最新的法案修改:从11月13日开始,由于境内拒签而导致受Section 48 Bar限制的申请人,可以在境内递交技术移民190签证/491签证和494签证的消息、
Section 48 Bar对大家来说可能听着比较陌生:如果您在最后一次进入澳大利亚之后,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者取消了,从而不持有实质签证的情况,那么你将只能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特定种类的签证。
我们举个例子,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有些学生可能为了要继续在澳洲呆着,觉得猛续学生签证最为“方便”,但因为读的课程等级越来越低或者材料不够充足等原因,在境内被拒了,然后通过AAT上诉再继续“拖时间”,这种情况就属于section 48 bar。
之前各州对于受S48 Bar限制的申请人态度是怎么样的呢?
维州和昆州是明确不接受S48 Bar的申请人递交当州州担的;新州、南澳和塔州则是hold的观望状态。
在联邦法案修改公布之后,南澳州第一个发声表示:从11月13日开始,接受境内受S48 Bar限制的申请人递交491/190/494签证州担,并且不再要求此类申请人证明他们会离境递交。、
我们预测短期内应该会有其他的州也随之lift这一限制,毕竟递交州担的人越多,州政府越能筛选出真正想要的申请人。